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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纽约】纽约展出“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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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0 16:49: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时装界第一回办“黑人时装设计师”主题展。黑人设计师至今仍是小众。




这是破天荒第一回:不久前,“黑人时装设计师”展览在纽约时尚科技学院博物馆(The Museum at FIT)拉开帷幕,这场划时代的时装秀展示与讴歌非裔血统时装设计师的贡献。黑人时装设计师如今仍是业界小众。展示的所有时装设计师中,黑人设计师只占1%。纽约时尚科技学院博物馆馆长瓦莱丽•斯蒂尔(Valerie Steele)说。最重要的是:这场时装秀并非展现时尚共性,而是展示黑人设计师的多样才华,它展出了亚瑟•麦吉(Arthur McGee)与卫斯理•坦恩(Wesley Tann)上世纪中叶、纽约知名设计师威利•史密斯(Willi Smith)上世纪80年代以及Hood By Air的最新款时装。

“我们希望通过认可上世纪50年代至今,黑人设计师所做的重要贡献,来重修时装史。”共同策展人阿尔乐•伊利亚(Ariele Elia)解释道,“黑人时装设计师来自截然不同的文化,设计风格又百花齐放,因此用单一的‘黑人设计风格’来界定并无用处。”其时装展合作者伊丽莎白•韦(Elizabeth Way)接话继续道。“黑人设计师的另类经历在不同文化中被视为共性现象。但黑人设计师却用形形色色的设计风格进行诠释。”

“黑人时装设计师”展12月6日至2017年5月16日在纽约时尚科技学院博物馆举行

杜罗•奥罗武(Duro Olowu)
出生于尼日利亚拉哥斯(Lagos)的英国设计师杜罗•奥罗武基本上在伦敦与纽约工作生活,他以娴熟运用奢华图案式面料著称于世。



我的设计灵感来自五湖四海。我用的面料没有一件非洲货,但色彩感肯定受到家乡尼日利亚及牙买加文化的影响,我的色彩观同样颇具英国特色。我使用自己设计的面料,它们都在英国以及意大利生产,有时也会混搭复古风格的时装面料:披肩的手工蕾丝面料来自奥地利。我主要在伦敦与纽约工作生活,因为我妻子住在纽约,但父亲仍在拉哥斯生活,所以我时常回老家探望他。父母教会我要眼界开阔,善于学习。小时候不管是到欧洲度假还是全家团聚,我的那些牙买加表兄弟们时常在欣赏瑞格舞乐、鼓乐、斯卡(ska)、灵乐以及摇滚乐。回到尼日利亚,我们欣赏的是费拉•库蒂(Fela Kuti)与爵士乐。看电影同样让我受益匪浅:从乌斯曼•塞姆班(Ousmane Sembène)到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Michelangelo Antonioni)执导的所有影片。长大成人后,我的设计灵感深受那些聘用国际名模代言的时尚大师影响——圣•罗兰(Saint Laurent)、高田贤三(Kenzo)、三宅一生(Issey Miyake)。我非常喜欢马蒂斯(Matisse)以及非裔美国艺术家毕福德•德莱尼(Beauford Delaney)的风格,他们并不从某一特定角度剖析问题,而是博采众家之长。



大型博物馆举办上世纪80年代日本前卫设计师、或是“安特卫普六君子”(The Antwerp Six,是指上世纪80年代初在欧洲时尚界崛起的六位比利时设计师的总称)的时装秀时,无人会提出质疑。我认为研究与认可那些为时尚界做出突出贡献的“黑人时装设计师”(而不是仅仅说说而已)具有里程碑意义。我第一次看到安迪•沃霍尔(Andy Wohol)的《访谈》(Interview)杂志上刊登Stephen Burrows设计的时装时,只有13岁。深入了解他是位非裔美国时装设计师后,自己脑洞大开,但Stephen Burrows还被老佛爷(Karl Lagerfeld)这样的设计大腕推崇备至;为肯尼迪夫人(Jackie Kennedy)设计婚纱的安•洛韦(Ann Lowe)同样是位非裔美国设计师。如此重要的文化事实在业界竟然被忽视。承认对方在历史文化方面与自己同宗同源(而不是遭矮化歪曲的非裔美国人或黑人设计师)是非常重要的。这无论是对非裔美国人还是对其它种族美国人都意义非凡。



乔•凯斯利-海福德(Joe Casely-Hayford)
乔•凯斯利-海福德于上世纪80年代在伦敦进入时装界,当时与自己的儿子查理合作推出了Casely-Hayford品牌。




我设计的时装体现的是大都市无阶级差别的成长环境。与其说我设计了“种族色彩十足的时装”,倒不如说自己的设计风格被强加了种族标签。我在伦敦长大,因此自己深受多元文化熏陶,但自己始终秉持同样的设计风格:介于英国传统时装风格与英式奇葩风格之间。我祖父曾写过一本名为《Ethiopia Unbound》的书,主题是双重意识:即移民如何在维系自身民族文化的同时熟悉异类文化。这个理念贯穿了我的整个设计生涯。我祖父在剑桥大学(Cambridge)学习时,总是穿自己的加纳民族装;而回到加纳首都阿克拉(Accra)时,却总穿伦敦萨维尔街(Savile Row)的定制西装。这是他游刃有余应对这两种截然不同文化的方式。

“黑人设计师”这个术语有时被主流时尚界所引用,指在迥异于自己的社会经济体内从事设计的圈外人。我从事设计工作,就是希望由自己的设计理念而不是肤色来界定自己。业界似乎对黑人设计师的设计才能缺乏信心,觉得他们缺乏引领国际时尚的身份与社会地位。在我的设计生涯中,大多数人只能勉强说出四五位在欧美时装界连续举办时装秀的黑人设计师。看到这种局面最终改观,实在是大快人心。




安德烈•沃克(Andre Walker)
以纽约布鲁克林为大本营的安德烈•沃克从事设计已逾三十载。他曾担任马克•雅可布(Marc Jacobs)与金姆•琼斯(Kim Jones)的时尚顾问,并创办了自己的同名品牌And Re Walker,还与Comme des Garçons联手在多佛街集市(Dover Street Market)销售自己的时装。




服装本是无生命之物,任何人都可穿与设计。从种族角度对特定都市特定阶层内的某类人进行理性分析是很有意思的事,但这样做除了强化文化概念的归纳作用外,我不知还有何裨益?格蕾丝•威尔士•邦纳(Grace Wales Bonner)努力弘扬海尔•塞拉西(Haile Selassie)的时尚风格本身并未改变其设计服装以及这些服装是满足时尚之需这一事实。

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黑人”身份。很久以后才意识到其真正内涵。我曾与白人、华裔、印度裔、跨种族以及波多黎各族的孩子同堂学习,心里根本没有种族这个概念,而且惬意自在。我学得无种族意识反而是益处多多。

青少年时代,我有幸与美国时装设计师威利•史密斯合作过。我打心底里喜欢他从事的行当,因为他像欧洲人那样行事,与圣•罗兰(Saint Laurent)、高田贤三、纪竼希(Givenchy)、蒂埃里•穆勒(Thierry Mugler)以及克劳德•蒙塔娜(Claude Montana)完全一样。巴黎设计师言谈举止间,似乎根本不存在种族之别。他们在意的只是国民的多元性。




早在2000年,我就在巴黎举办了名为RASTA(Recreational Agreements Surrounding Taste Appreciations)的时装秀。这个系列融合了诸多非洲与加勒比的时尚元素。我采用它们的原因是青睐其时尚美感,也由于自我感觉与其文化相连。不过,我自我感觉与好莱坞文化以及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文化(Victoriana)同样是灵犀相通。我为何不能喜欢白人文化?为何不能喜欢黑人文化?我为何就不能喜欢印第安人?为何必须界定自己的文化观点?为何就不能持博爱主义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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